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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A(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即TSCA(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已成为美国有效管理化学物质的重要法规,也是输美产品正常贸易的先决条件。


五种管控物质:十溴二苯醚(DecaBDE )CAS:1163-19-5  禁止;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CAS:68937-41-7  禁止;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CAS:732-26-3 限值0.3%;六氯丁二烯(HCBD)CAS:87-68-3  禁止;五氯苯硫酚(PCTP)CAS:133-49-3 限值1% 。


“ 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是美国重要的化学控制法。它已授权环境保护署(EPA)各部门对新的和现有的化学物质采取某些管制措施。2016年,TSCA通过“ Frank R. Lautenberg 21世纪化学品安全法案 ” 进行了修订。


注:作为“工业化学物质”法,TSCA 不适用于某些烟草制品,核材料,弹药,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仅用作农药的物质。新物质的制造前通知(PMN)
TSCA第5节要求任何计划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人在制造或进口前至少90天通过提交制造前通知(PMN)获得EPA的批准。新物质被定义为未在TSCA化学物质清单中列出的一种物质。
申请人必须使用现有数据以电子方式将完整的PMN提交给EPA,并等待EPA的90天审查。毒理学数据不是强制性的,但必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