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通用条款

 

世鼎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依据本文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向有需求的人或者机构(以下称“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条款内容作为相关测试合同、测试申请表等一部分内容,除非另有特别的书面协议,双方之间的要约或服务及衍生契约关系均需遵守此条款的内容。


1. 客户申请测试时,应填写测试服务申请表并提交给本公司。


2. 客户应在测试申请表中明确填写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项目及其所依据的测试方法。如果客户指定测试方法,则测试方法的适用与否由客户负责;如果测试方法由本公司推荐,则本公司负责选择适用的方法并通知客户


3. 客户按照测试要求向本公司提供适用、适量的样品及必要资料并支付约定的测试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


4. 本公司收到客户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资料后,及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样品有误、样品量不足、样品损坏,或缺少必要资料,应及时告知客户补充合格的样品及资料,服务周期自本公司收到补充的样品及资料起重新计算。


5. 本公司根据客户测试申请表中提出的委托项目及要求提供测试服务,按约定方式发送检测报告。


6. 如客户在测试过程中要求变更测试服务要求时,需提出变更申请,本公司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合同评审


7. 样品在测试过程中因测试方法要求会有受损或被毁坏的情形,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如客户对测试完的样品留存没有特别要求,公司将结合样品特性,按内部管理要求对样品留存。对于超过留存期的,公司有权自行销毁留存的样品,若客户要求继续保存,则客户需要承担样品保管费。如客户要求样品退回的,有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9.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公司有权将所要求履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授权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的第三方履行。


10. 如有测试项目需要分包测试,公司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但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11. 除非公司的确进行抽样测试并于报告内明确注明该事项,公司报告或证书上的数据结果只针对所检测的样品负责,并不对该样品的同批次产品给出任何意见。在任何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不应超出公司对样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范围。


12. 检测报告发出后,客户在接到正式版报告之日起,如果对报告中的测试数据存在异议,请于十五日内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随附原版检测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检测结果。


13.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不得改变、篡改或损伤公司的证书或报告中的内容及外观。所有的测试报告或证书的部分或全部的版权归属公司所有。


14. 客户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公司支付测试费用,不得以与公司存在争议、交叉索赔或款项抵销等任何理由,扣留或推迟支付任何款项。客户因任何原因终止付款或未能支付应付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公司有权中止提供一切服务并拒绝发出检测报告及任何相关资料,直至客户支付拖欠公司的所有款项及其利息。公司对由此引起的违约及损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6. 因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形造成公司无法履行或完成约定的义务时,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时;由于客户原因致使公司未能按约定完成测试服务造成客户任何损失或损害时;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发生变更时。


17. 双方权利义务调整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 本通用条款以中文订立,如有任何译文差异,应以中文版为准。